經國務院批準,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、國家稅務總局決定,自2008年9月19日起,調整證券(股票)交易印花稅征收方式,對買賣、繼承、贈與事務所出具的a股、b股股票轉讓文件,按現(xiàn)行千分之一的稅率向買賣雙方征收證券(股票)交易印花稅,并調整為也就是說,買賣、繼承、贈與a股、b股股權轉讓文件的轉讓方,按千分之一的稅率(股票)收取證券交易印花稅,受讓方不收取征稅。1、原始股交易需交多少稅費Original股票交易稅需繳納25%的企業(yè)所得稅、20%的個人所得稅和0.3%的營業(yè)額印花稅。擴展信息:1。印花稅:印花稅是根...
更新時間:2024-01-10標簽: 征稅股票收入股票征稅 全文閱讀